關于管理人從業人員認購錦泰期貨衡耘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公告.pdf
根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董事、監事、從業人員及其配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關聯方參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的資產管理計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向投資者進行披露,對該資產管理計劃賬戶進行監控,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報告。
募集期內(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27日),管理人的10位從業人員認購了錦泰期貨衡耘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并于11月28日通過份額確認,合計確認認購金額為510.013710萬元,認購比例符合相關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認購人身份 | 參與 | 認購金額 | 份額確認日期 |
從業人員 | 10 | 510.013710萬 | 2024年11月28日 |
特此公告。
錦泰期貨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